今年國慶假期,以舊換新的消費品補貼、涵蓋多領域的惠民消費券,點燃了居民的消費熱情,提升了假日經濟的活力。為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山西不久前發(fā)布了全國首個消費維權服務站建設省級地方標準——《消費維權服務站建設指南》,助力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享受更加便捷、高效、專業(yè)的服務。
消費,一頭連著經濟發(fā)展,一頭連著社會民生。2024年是“消費促進年”,促進消費穩(wěn)定增長的重要舉措之一就是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讓消費者沒有后顧之憂。國務院前不久出臺的《關于促進服務消費高質量發(fā)展的意見》明確,鼓勵社區(qū)、商場、景點、平臺企業(yè)設立消費維權服務站,促進消費糾紛源頭解決。近年來,山西大力推進線下12315消費維權服務站建設,今年有望在3000多家的基礎上再新增1000家,不斷優(yōu)化消費環(huán)境。
群眾消費維權常常撥打12315熱線,雖然渠道通暢,但一個簡單問題往往需經多道程序才能解決。消費維權服務站的設立,讓一些簡單的糾紛不出消費場所就能得到快速處理,實現(xiàn)了消費維權的“觸手可及”。當下,建設消費維權服務站已成為各地提高消費者維權效能的一項重要工作。出臺建設標準,有利于更好指導消費維權服務站的建設和規(guī)范運行。
發(fā)揮維權“小站點”作用,需要因地制宜,在精細化上下功夫。比如,對服務站進行科學布局,確保服務站能覆蓋到商場、超市等消費者密集的生活消費場所。要鼓勵服務站創(chuàng)新服務模式,打造多功能服務平臺,集事前消費引導與事后消費維權于一體,同時增強技術賦能,滿足消費者日益多樣化的維權需求。要堅持常態(tài)化監(jiān)督,避免服務站運行不善、“徒有其名”。要推動消費維權協(xié)同共治,讓市場監(jiān)管部門、企業(yè)、經營戶和消費者等通過“小站點”共同聚合到消費維權大平臺上來。
今年以來,一系列促消費政策措施密集出臺,文旅消費、數(shù)字消費、健康消費等不斷升溫。也要看到,影響消費體驗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依然存在。讓消費者放心消費,除了引導經營主體誠信經營外,亟待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構建多方位、多渠道、多層次的矛盾糾紛調解格局。這需要引導更多企業(yè)入駐在線消費糾紛調解系統(tǒng),同時建好用好線下消費維權服務站,減少維權環(huán)節(jié),降低維權成本,提升解決效率。發(fā)揚基層首創(chuàng)精神,提供流程優(yōu)、成本低、時限短的維權服務,才能進一步提升消費者的滿意度。
保護消費者權益就是呵護民生福祉、保護經濟活力、維護公平正義。更好支持消費者依法維權,讓消費者敢消費、愿消費、樂享高品質消費,就能釋放更多消費潛力,更好助力高質量發(fā)展。
(摘編自《山西日報》)
《 人民日報 》( 2024年10月16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