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從北京前往天津、由哈爾濱市鐵路局運營的K1301次列車上聞到了刺鼻煙味,也沒有工作人員對抽煙者進行勸阻,大學生李晶(化名)于是將哈爾濱市鐵路局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哈爾濱市鐵路局賠償其購票款102.5元,取消有關站臺及該趟列車內(nèi)的吸煙區(qū)、拆除煙具,并禁止在上述區(qū)域吸煙,同時賠償精神損失費1元等。李晶的代理律師表示,希望能通過這個案子推動在普通列車上全面禁煙。目前,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已受理此案,該案將于近期開庭。
據(jù)《北京青年報》報道,因為在從北京前往天津、由哈爾濱市鐵路局運營的K1301次列車上聞到了刺鼻煙味,也沒有工作人員對抽煙者進行勸阻,大學生李晶(化名)于是將哈爾濱市鐵路局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哈爾濱市鐵路局賠償其購票款102.5元,取消有關站臺及該趟列車內(nèi)的吸煙區(qū)、拆除煙具,并禁止在上述區(qū)域吸煙,同時賠償精神損失費1元等。李晶的代理律師表示,希望能通過這個案子推動在普通列車上全面禁煙。目前,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已受理此案,該案將于近期開庭。
資料圖
準大學生乘火車遭遇二手煙
今年6月,剛剛考入大學的李晶乘坐K1301次列車(北京站至天津站)到天津旅游,三天后又乘車返京。一上車,她發(fā)現(xiàn)列車上“煙霧繚繞”,充滿了濃濃的煙味,當時她就覺得周圍的空氣特別差。李晶發(fā)現(xiàn),雖然乘客是在抽煙區(qū)抽的煙,但整個車廂都是煙味。她還發(fā)現(xiàn),在她乘坐的往返兩列列車上均設置有吸煙區(qū),在列車吸煙區(qū)抽煙的人里面,不但有乘客還有列車工作人員,乘客似乎已經(jīng)見怪不怪,沒有人阻止,工作人員也沒有對乘客的抽煙行為進行勸阻。
李晶認為,在她乘坐的火車上的安全須知里,寫明了“禁止在列車各部位吸煙”,但車上卻又設置有吸煙區(qū)并放置了煙具(煙灰盒、煙灰缸),這種做法并不合理。隨后,在向多個部門反映情況無果后,李晶起訴到法院。
律師希望推動普通列車禁煙
李晶的代理律師、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鐘蘭安告訴記者,因為他也是控煙的公益律師,所以第一時間便決定代理這個案件。他認為,我國《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只是明確禁止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而在普通列車上則只是設置了禁煙區(qū)域。但是,目前高鐵上我們已經(jīng)做到了禁煙,也希望能通過這個案子對在普通列車上禁煙這件事進行推動。
中國控制吸煙協(xié)會專家委員、北京義派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振宇表示,雖然近年來各地禁煙力度不斷加大,但之前沒有人因為公共場所吸煙而起訴經(jīng)營者或者管理者,這個案子是第一次,所以該案可以說“意義重大”,如果勝訴的話,將有助于推動普通列車禁煙。從這個意義上講,本案可以看成是“中國公共場所無煙訴訟第一案”。(李鐵柱、程睿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