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8月24日在北京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的“公共場所無煙訴訟第一案”將延期。8月22日下午,原告代理律師向封面新聞記者表示,因被告哈爾濱鐵路局在舉證期限內(nèi)無法搜集全部證據(jù),該案將延期開庭,具體時間仍未確定。對此,記者試圖聯(lián)系北京鐵路運輸法院主審法官,但未能成功。
封面新聞記者許雯
原定于8月24日在北京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的“公共場所無煙訴訟第一案”將延期。8月22日下午,原告代理律師向封面新聞記者表示,因被告哈爾濱鐵路局在舉證期限內(nèi)無法搜集全部證據(jù),該案將延期開庭,具體時間仍未確定。對此,記者試圖聯(lián)系北京鐵路運輸法院主審法官,但未能成功。
今年6月,開學(xué)準(zhǔn)備上大一的河北姑娘李晶(化名)在從北京前往天津的K1301次列車上遭遇二手煙,且沒有工作人員對抽煙者進(jìn)行勸阻,在向多部門投訴無果后將列車運營方哈爾濱鐵路局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賠償其購票款102.5元,取消有關(guān)站臺及該趟列車內(nèi)的吸煙區(qū)、拆除煙具,并禁止在上述區(qū)域吸煙,同時賠償精神損失費人民幣1元等。
之后,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受理此案,并表示將于8月24日開庭審理。8月22日,李晶代理律師于麗穎告訴封面新聞,其剛剛接到北京鐵路運輸法院該案主審法官通知,因被告哈爾濱鐵路局在舉證期限內(nèi)無法搜集全部證據(jù),提出了延期20天的舉證申請,該案主審法官決定延期開庭審理本案,具體開庭時間尚未確定。